协议离婚在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。办理协议离婚,按照下列程序进行: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查验证件和证明材料;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;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,双方填写《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》;结婚冷静期后,双方无异议的,办理离婚手续。关于协议离婚怎么申请的问题,下面由上海离婚为您详细解答。
一、协议离婚怎么申请
1、协议离婚在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。办理协议离婚,按照下列程序进行:
(1)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查验证件和证明材料;
(2)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;
(3)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,双方填写《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》;
(4)结婚冷静期后,双方无异议的,办理离婚手续。
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一千零七十七条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;未申请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第一千零七十八条
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,并已经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,予以登记,发给离婚证。
二、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理
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为男女双方携带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,及离婚协议书,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。婚姻登记机构审查后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,准予登记离婚,发给离婚证。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,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到咨询专业律师。